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及实验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工作,防范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实验室人员、财产安全和下学期实验教学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增强安全意识,靠实安全责任。各教学科研单位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把《规范》的学习、落实与主题教育和“三抓三促”行动结合起来,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师生安全教育,靠实安全责任,切实做好假期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2.做好假期前实验室安全自查和整改工作。在放暑假前各教学单位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对发现的隐患能立查立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应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如自身无法整改的,与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或相关职能部门联系协商解决。
3.加强危险化学品、气体钢瓶、特种设备等安全管理工作。实验室内严禁大量存放危险化学品,试剂应科学分类摆放,规整有序,管制类化学品要严格落实双人双锁管理制度,实验产生的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做好暂存管理工作;气体钢瓶按性质分类分房间存放在阴凉处,拧紧阀门、戴好瓶帽并安全固定;存放危险化学品、废液和气瓶的房间安排专人做好假期定期通风工作。
4.假期期间各实验室要关好窗、锁好门,仪器设备归类存放,切断所有电源、水源,并由部门负责封好门。贵重物品,妥善保管。
5.假期仍需使用的实验室,由实验室所属教学单位做好使用审批工作。各单位要严格核实实验项目和内容,做好使用人员安全教育、设备使用培训和实验室出入登记等,无关人员不得出入实验室,不得在实验室内进行与工作无关的任何活动。审批结果于7月14日前报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登记备案。
6.组织开展实验室教学设施设备完好情况排查,做好设施设备维护维修工作。各实验室要认真检查实验教学设施设备的完好情况,对存在故障的实验仪器设备及影响实验教学的桌椅(凳)等设施及时报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和后勤管理处维修,保证下学期开学实践教学工作正常进行。
7.做好2023省高校分类评估工作。按照7月11日召开的学校2023年高校分类评价督导工作安排部署会议要求,做好实验卫生打扫、实验资料收集、整理和摆放工作,保持实验室环境整洁有序;做好省教育厅评价专家组实地考察期间实验室人员的培训。
8.假期期间,各教学单位院长(主任)、实验教学中心主任、实验室管理人员要保证联系顺畅。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