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2022—2023学年实验室信息数据统计工作,顺利完成信息统计上报任务,现将有关填报事宜通知如下:
1.各填报项目表及填报说明见附件1,填写前务必认真阅读填报说明,并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的格式填报,不得自行设计、修改表格格式和内容。
2.各项目表填报的数据是指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的数据,填报时务必保证真实、准确,坚决杜绝漏报、瞒报、错报、虚报。
3.学院名称、代码、实验室名称、代码及面积严格按《兰州工业学院实验室信息一览表》(附件2)内容填写。贵重仪器设备参考《40万元以上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用于教学、科研)》(附件3)内容填写。填报项目表所需其它信息登陆http://202.4.130.200:81/zbdm.htm查询。
4.各教学单位指定专人负责项目表的填报、汇总和数据审核工作,确保各项目表之间名称、代码和数据的一致、连续。所填项目表由教学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于2023年9月14日前交至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行政楼419室),电子版发至623099348@qq.com。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