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省财政2023年度高校改革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下达在即,年初因资金原因未能列入政府采购预算内的项目以及其他原因漏报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追加申报。现就追加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追加预算范围
1.本次追加的项目原则为已列入学校2023-2025年三年滚动财政规划项目。
2.如确因事业发展需要急需采购个别新增项目,需经学校研究通过后列入追加预算。
3.本年度上级部门下达的其他建设资金需要在本年度完成采购的项目。
二、申报范围
使用学校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类(办公设备、实验室设备、其他设备、家具)、服务类、维修修缮类等新增项目均需填报《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追加表》(附件1)和《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绩效目标表(2023年度)》(附件2),《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追加表》需逐项填写,即一个项目填写一行,货物类购置项目必须同时填写附件1中的项目购置清单。年初已列入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附件3)不再填写。
三、申报时间
本次下达专项资金追加政府采购预算仅有一次追加机会,上级主管部门下达资金后的上报时间要求会非常紧,请各单位务必于2023年5月29日下午17:00前将《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追加表》和《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绩效目标表(2023年度)》填写后分别报送发展规划处、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发展规划处 财务处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