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办公室职责
1.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家物资采购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及上级有关文件和规章制度,起草学校采购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
2.根据学校批准的购置计划,负责办理政府采购的委托和政府采购审批手续的报批工作。
3.负责办理全校订购仪器设备、家具、物资的合同签订事宜和合同管理工作。
4.负责办理实施教学、科研、行政等方面仪器设备、家具、物资的采购计划,组织采购招标工作。
5.按照省财政厅公布的政府协议供货范围,对学校所需相关物资应纳入协议供货的全部纳入协议供货并组织实施
6.负责办理不合格设备退货、索赔及法律诉讼工作。
7.负责办理进口设备报关、免税、商检、索赔等工作。
8.负责办理完善各类采购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9.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