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切实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及实验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工作,防范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实验室人员、财产安全和下学期实验教学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增强安全意识,靠实安全责任,筑牢安全防线。各教学科研单位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严格落实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意识,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强化师生安全教育,逐级靠实安全责任,切实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2.做好放假前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在放寒假前各学院、部主要负责人带队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并做好检查记录。对发现的隐患建立台账能立查立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应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做好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如自身无法整改的,与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或相关职能部门联系协商解决。
3.加强气体钢瓶、高温高压、特种设备等安全管理工作。实验产生的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做好暂存管理工作;气体钢瓶按性质分类分房间存放在阴凉处,拧紧阀门、戴好瓶帽并安全固定;存放废液和气瓶的房间安排专人做好假期定期通风工作。
4.因新区气温低温差大,寒假期间各实验室一定要关好窗、锁好门,特别注意防火、防寒、防冻等工作,仪器设备归类存放,切断所有电源、水源,并由部门负责封好门窗,贵重物品,妥善保管。
5.寒假期间非必要不开展线下实践教学活动,严禁留宿,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假期仍确需使用的实验室,由实验室所属学院、部做好使用审批工作。各单位要严格核实实验项目和内容,做好使用人员安全教育、设备使用培训和实验室出入登记等工作,不得在实验室内进行与工作无关的任何活动。审批结果于1月10日前报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登记备案(行政楼315室)。
6.认真梳理完善实验室管理制度做好改、立、废工作并将制度上墙,未及时粘贴的安全标识抓紧制作和安装确保下学期开学前所有制度和警示标识制作完成并上墙。
7.组织开展实验室教学设施设备完好情况排查,做好设施设备维护维修工作。各实验室要认真检查实验教学设施设备的完好情况,对存在故障的实验仪器设备及影响实验教学的设备设施及时报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和后勤管理处维修,保证下学期开学实验实践教学工作正常进行。
8.寒假期间,各学院、部院长(主任)、实验教学中心主任、实验室管理人员要保证联系顺畅。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