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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验室安全知识学习和考试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3-11-02 来源: 作者: 点击: 打印

实验室安全知识学习和考试是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每年实验室安全检查必查内容。学习和考试于10月18日启动,截至今日,时间过半,目前总体进度偏慢,为保证学习和考试工作在11月20日按期完成,现将有关学习和考试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学习和考试情况

 1.全校应参加学习和考试的人数为3974人,截止11月2日上午,已参加学习并通过考试人数为114人,合格率为2.87%。各学院考试情况统计如下:

学院

应考人数

合格人数

不合格人数

缺考人数

合格率

机电工程学院

626

23

1

602

3.67%

电气工程学院

585

6

0

579

1.03%

土木工程学院

589

3

0

586

0.51%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436

22

0

414

5.05%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442

40

0

402

9.05%

材料工程学院

334

2

0

332

0.60%

汽车工程学院

335

5

0

330

1.49%

经济管理学院

467

11

0

456

2.36%

艺术设计学院

128

0

0

128

0.00%

马克思主义学院

2

1

0

1

50.00%

外国语学院

29

0

0

29

0.00%

基础学科部

1

1

0

0

100.00%

总人次

3974

114

1

3859

2.87%

 2.截止目前全校共有2966人未登陆过本系统,894人学习时长不足5小时或考试未通过。

 二、相关要求

 1.各位管理员登陆实验室安全考试系统,及时将学习和考试进展情况及时报送学院领导,由学院协调、督促完成学习和考试。同时,将考试不合格名单及时反馈至班主任或年级辅导员,确保不合格学生知晓并按时参加学习和考试。

 2.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意见》(教技函[2019]36号)和《兰州工业学院实验室实习实训场所安全准入管理办法》(兰工院[2020]70号)要求,考试成绩不合格者,禁止进入实验室学习,考试期结束后,请相关学院将考试不合格人员名单及原因报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将向全校通报。

 3.请各位考生自觉打印实验室安全承诺书和实验室安全考试合格证书,并由各院、部保存。

 4.如果有考生无法登录的情况,请各位主任将名单统计后及时报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QQ:623099348),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将联系信息中心和后台技术人员及时处理。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3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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