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安全检查情况通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确保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有序、高效运行,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4月7日甘肃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为落实好文件精神,做好我校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认真学习和领会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对我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做了安排。2023年4月12日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全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确定了我校此次自查的任务、范围、工作要求和时间节点等。各院、部按通知要求,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和《甘肃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两个文件精神,并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对本单位实验室开展了安全隐患全面自查自纠工作,撰写和提交了自查自纠报告。
2023年4月19日,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教务处、党委保卫工作部、科技处、后勤管理处组成联合检查组,由校长刘新辉带队对全校危险化学品库房、实验室、实习基地的环境卫生、危化品管存、消防设施配备、用电用水安全等组织开展了一次全面的隐患排查。查出的问题如下:
1.实验室内存放个人物品和食品,使用热水壶电暖气,实验室用冰箱内存放食品。如机电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材料工程学院部分实验室。
2.材料工程学院危险化学品管理不够规范,药品柜存放药品目录更新不及时,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动态台账不清。
3.材料工程学院部分实验室卫生较差 。
4.土木工程学院危险化学品管理不够规范,未按酸碱分开,液体和固体分开,化学试剂瓶、蒸馏水瓶、喷壶、配比试剂等未张贴标签。
5.土木工程学院废液管理不规范,废液桶未按要求张贴标签。
6.土木工程学院实验室高温设备旁放纸箱,存在火灾隐患。
针对发现的问题,已反馈至各相关院、部和业务主管部门。请各院、部负责人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强化红线意识,树立底线思维,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对标对表,做好隐患整改工作,务必于5月19日前全部整改到位。同时,认真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实验室日常管理,及时开展安全检查、日志填写和资料整理,为迎接教育厅做好准备。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