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方交易主体: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 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19〕862号)中关于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投标报名要求,我局对电子化招标采购流程进行了优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消在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投标报名环节。
二、自2019年9月10日起,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甘肃)后无需投标报名,可直接点击“公共资源配置信息”中的“我要投标”,并免费下载招标文件,之前所发布的项目不受影响。
三、招标人(采购人)或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采购)公告、招标(采购)文件、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文件中取消投标报名并告知潜在投标人(供应商)。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
2019年9月6日